
-我市加強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理 未噴繪環保編碼設備禁入施工現場 - 發布 2019-12-13 - 瀏覽 2068
我市加強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理 未噴繪環保編碼設備禁入施工現場
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關于加強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所有建筑工程項目要嚴格落實我市低排放控制區、環保編碼登記、成品油使用等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措施,未噴繪環保編碼的設備禁入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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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稱,今年以來,我市持續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力度,先后劃定低排放控制區,實施統一環保編碼登記,嚴格成品油市場監管,并將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列為防治重點。為嚴格落實防治措施,《通知》從7個方面作出了相關要求:
1.嚴把源頭使用關口,在濟南市低排放控制區內規范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自購或租賃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省、市關于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的規定要求,高排放或未噴繪環保編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入施工現場;
2.配合屬地生態環境和住建部門做好建筑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信息審核、號碼噴繪及遠程定位裝置安裝工作,不得發生阻撓、拒絕及拖延等問題;
3.從正規渠道購買機械設備用油,留存進貨憑證、發票,建立臺賬備查。在用機械不得違規使用渣油、重油或普通柴油等低劣油品,從源頭減少超標排放、冒黑煙等污染問題的發生;
4.加強對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對冒黑煙、未噴繪環保編碼的機械設備,責令其停用或撤場維修;
5.出入工地的流動加油車必須擁有《成品油批發(零售)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并隨車持有車輛資質證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購油出庫證明,否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6.建筑工地按需用計劃限量進場燃油,未經許可不得私設存儲油罐,嚴禁存儲不達標燃油;少量留存燃油時應分類專庫儲存,庫房通風良好,設置嚴禁明火標志,配足消防滅火器材;
7.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清單、臺賬,做好相關信息匯總上報工作;自有或租用的機械進撤場前通過指定管理系統或微信小程序據實填報機械信息和使用狀態,確保機械使用全過程可管可控。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各級住建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將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納入建筑工程日常監督監管和屬地幫包范圍,加大督查檢查力度,督促工程項目切實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對工作落實好的工程參建方,將給予全市通報表揚;對拒不落實、問題嚴重的給予全市通報批評,計入不良行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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